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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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59
应该不合法,我分期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总价是5000多的,首付了1000多,分了24期,一月还306.还了他3000多就没还了,因为临时资金缺乏,逾期了三个月,天天骚扰我和我家人,心想干脆一次性还完算了,结果打电话过去让我一次性还他们5900多,日了狗了,太恐怖了嘛,总价5000多的电脑,加上首付和还的3000多,已经还了快5000了,还要我再还将近6000块钱,然后我就没理了,这里已经欠了快300天了,然后搞笑的事来了,打电话逼着我和我家人还,我也给对方的催债公司打电话协商还款,让我还5900多也不是不可以,用要给我说利息吧,我问他们利息的时候,一个女的说的,不知道,我就说作为工作人员你连利息是多少都不知道拿什么给我们谈,未必你说还多少我们就还多少?你说5000就是5000,你说一万就是一万?然后那女的恼羞成怒了,开口就骂,骂的话简直不堪入耳,我全都录音了,真的,佰仟太恶心了,现在这个钱我就算有,我也不还,希望他们快去告我吧,反正他们给我打电话说的话我都录音了,这些也是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56
借贷关系和拖欠财物属于民事责任关系,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调整,欠债不还一般只承担民事责任,没有刑事责任后果。
但通过判裁决后,具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的判决或裁定,则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转化为刑事责任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52
还给人家就不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59
欠钱又不是不还,也不是拿钱了失踪,最多就是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