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城市工程管线描述不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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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23:33

【答案】:D
D项,《城市工程综合管线规划规范》(GB502—2016)第4.1.12条规定,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和排水管线应按自上而下敷设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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