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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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5:50
协议人:甲,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协议人:乙,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年xx月xx日生育儿子丙。因甲乙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丙由乙抚养,由甲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丙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座落在xxxxxx商品房系甲婚前财产,经双方协商,归甲所有。但甲需一次性支付乙20万元作为补偿费,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甲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甲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丙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乙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甲
协议人:乙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