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5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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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答案】:B
[考点]公司分立
[解析]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公司法》第176条规定了公司分立时的通知义务。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所以A项正确,不应入选。第177条规定了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继问题,该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正确,不应选。选项D中,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符合第l77条规定的后半部分,因此,D选项也是正确的,不应入选。选项B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而且也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分立的法律规定,因此,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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