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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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离婚时,一方的债务应依实际情况决定承担方式:
1、若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事后承认的,或是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的,均视为共同债务,须由双方共同偿付;
2、若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自家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则属个人债务,应有个人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