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限购重启 2017年佛山买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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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6小时前

2016年年国家重启了佛山的限购,这次限购后,无论您是不是佛山的户籍最多都只能购买两套住房,如果您选择的是贷款的方式,二套房首付不能低于40%。一起来具体的看看2017年佛山买房新的情况吧~
  2016年佛山限购重启
10月7日深夜,《佛山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鲜出炉。佛山重启限购,继深圳、广州、东莞、珠海之后,成为广东省第五个限购城市!
佛山区域限购: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大良等
自即日起,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
  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
1、佛山户籍:最多2套。
2、非佛山户籍:最多2套。第1套无,第2套需社保或个税。而购房时间,则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差别化信贷:限购区域首套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40%
在上述限购区域执行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在我市非限购区域仍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自2016年10月8日起,对上述限购区域的差别化住房信贷作如下调整: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佛山2016-2017年房契税新政征收标准
按照现行契税,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今年2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的通知》。《通知》明确,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按照现行契税,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契税征收标准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
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实行3%~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契税计算方法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名词解释】: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房契税征收标准
根据有关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该。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通知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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