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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分钟前
贫困证明通常由事处负责办理。具体而言,有工作单位的人应当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城市居民应由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然后上报事处进行核准;而农村居民则需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再由乡进行核准。
申请贫困证明的步骤包括: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村委会或事处申请贫困证明,之后需要到乡镇盖章,最后再到民政部门盖章。
为了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申请人需要详细描述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以及家庭收入状况,包括困难的原因和程度。以下四种情况符合生活困难的定义: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无法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之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之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 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这里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以所在省份统计局在每年四月份左右公布的上年度省级平均统计数据为依据。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