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2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7:03
商标法以下规定,供您参考: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三条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起诉。
第五十四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个人认为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依据是B市针织厂违反了第五十二条第(一)的规定,但是好像题干中没有出现A市针织厂的请求。如果是按照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好像不能并处罚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7:03
不一定。
关键是问题是,2个“月季花”图形商标是否近似,是否容易造成混淆,比如一个是毕加索风格的,异常的抽象,一个是国画风格的,相对比较写实,或者就是个照片。一般消费者都能明显的区分出来,所以仅仅以都是“月季花”图形商标为由,就加以处罚,不一定是合理的,还是要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参考资料:zdd_850304@126.co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7:03
这些商标法都有规定,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7:04
如果A市某针织厂的月季花商标已经注册下来了(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那么B市就构成了侵权 依据《商标法》五十二条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辖等另见五十四条和五十五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7:05
那也要看两个图形的近似程度有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