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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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0:10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和地方*制定的有关条例和
规定。
2、负责基建处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审核和有关合同的签订,并对工程的全过程行使合同管理职能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3、负责工程项目的总予算编制,并转交计划部门报批初步设计与概算。
4、负责各单项工程的标底编制及预算审查,核定工程的合同造价。
5、负责提交由业主供材的工程材料计划。
6、负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申报工作,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主持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7、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报送计划科的月进度表,控制工程施工中投资完成情况。
8、参与图纸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合同或协议,确认与工程结算有关的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以及所有合同或协议的归档工作。
9、负责竣工决算的初审与终审的报审工作。
10、负责收集汇总工程项目所有涉及造价增减的变更签证,及时把造价增减数额和投资完成情况向处领导反馈,为处领导掌握项目投资动态和决策提供依据。
11、负责购买征订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定额、文件、资料。积极培训人才,加强注册造价师及预算员的系统培训,推动全员持证上岗。
12、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