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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协议各方: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上海合富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愿购买甲方拟出让的本协议第二条表述的房屋,甲乙双方均同意就该房屋的买卖事项由丙方居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提供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计人民币 元整(¥ )。
二、本协议约定的所买卖的房地产基本情况:(因乙方已作实地察看,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2.1类型: □住宅 □非住宅,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不可以
2.2座落: 区 路 弄 号 室;
2.3建筑面积(实测):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
2.4及地下车位 号,车位面积 平方米;
2.5权利人 ;
2.6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 字( )第 号;
2.7室内装修情况: ;
2.8附属设施、设备: ;
2.9是否已设立抵押:□是 □否;抵押权人: ;贷款余额:约 元 ;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 ;
2.10是否已设立租赁:□是 □否;
2.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限: 。
三、买卖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 元整(¥ )。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详见附件表)
3.3其他:
A.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有线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B.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详见家具清单),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C.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20日内,向房屋所在的*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D.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转按揭协议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四、丙方应在收到意向金后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业务处理情况。
4.1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解除对丙方的委托,亦不得向丙方主张收回意向金。否则乙方违约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协议3.1款所述房价款的2%。
4.2在此期间后,如甲方无法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致使乙方与甲方无法达成交易,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外,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认可的两个工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如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并签订本协议,则乙方授权丙方可直接将意向金转为定金。甲方同意将收到的定金交丙方保管。也可以直接收取丙方转交或乙方直接支付的定金。
六、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并签订本协议的,乙方同意在甲方签署本协议后 天内与甲方签订《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可以由丙方安排或者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中另行约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收取乙方的定金加倍返还。
七、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房地产通过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的买卖条件或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条件出售给乙方。
八、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并签署本协议的,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 天内与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可由丙方安排或者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另行约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收取乙方的定金加倍返还。
九、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或甲方与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导致双方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无法签订的,违约方或提出解除协议方应向丙方支付丙方为本次居间所支出的相关费用,数额为本协议3.1条款所述款房价的2%。(对前述费用的支付丙方无需提供实际支出的凭证)。
十、丙方根据本协议收取意向金等任何款项,均由其承办分支机构统一办理,并以加盖公司印章的正式收款收据为有效凭证。
十一、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承诺在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当天,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3.1款约定的房价款的1%支付丙方佣金。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十三、其他 。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壹份。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日期: 日期:
居间方(丙方):上海合富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承办分支机构:
承办人员签字: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日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基于以上条件已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于 年 月 日 时到 区
路 弄 号 室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根据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甲方在此确认已收到丙方转付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同时委托丙方代为保管该项定金,待甲方与乙方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后,再向甲方从丙方处取回。
出卖方(甲方): 居间方(丙方):
代理人(代表人): 承办分支机构:
经办人员签字:
经纪人证件号:
日期: 日期:
热心网友
这个用委托合同的模板来写就行,搜索了大把,然后把你说的要求写上去就行。一般这个按照居间合同来定性质。追问写成那种正规的商务合同撒,不是几张纸就解决的,你有没有样板啊。请指教
追答没有,网上也有比较完善。
热心网友
我建议你不要通过这种方式去进*地产买卖,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何必不自己亲自去办这个事呢,而非得让第三方参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