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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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23:06
南通落户新政:
1、市区落户条件:购房60平方米以上且合法稳定就业;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就业年限为“满1年”。
2、县级市的落户条件:在县级市市区、县*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驻地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可以落户。
3、通州区和滨海园区两地的落户条件参照县级市执行。
4、往届大学毕业生的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调整为“合法稳定就业”。
扩展资料:
南通户籍改革实施新政:
1、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在保持原人才类落户*的基础上,将往届大学毕业生的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调整为“合法稳定就业”;同时,吸收2009年南通市《关于做好市区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优秀农民工的进城落户*。
2、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后,取消了原来通投资兴办实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注册资金和年纳税额的*,以此充分发挥户籍准入管理在鼓励投资创业、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县(市)区间户口迁移的住房面积及工作地域的*,即南通大市范围内的户籍居民,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拥有房屋产权),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工作地域、参保关系等*;但户口迁入农村地区的,还须符合相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贵阳门户网—南通取消落户购房面积* 本地居民户口可通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23:06
南通市购房落户的条件:
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建筑面积达60平方米且房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员,且在市区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需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2)房屋所有权证;(3)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机关出具)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随迁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多子女和已达法定结婚年龄的由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5)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证明(在我市工作的单位证明、纳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领取养老金等证明);(6)《购买商品房认证审核表》。
外地人在南通市购房,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